砍树压死人 获刑又赔钱
万年讯 日前,万年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过失致人死亡案件。因砍树没有做好安全防范,致使他人被树压死的孙某、陈某犯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1年。此前,孙某与被害人家属达成了和解协议,并已按协议赔偿了12万元。 内容来自srxww.com
2月11日上午9时许,孙某与陈某在孙某房屋边砍伐树木时,二人未采取任何安全防范措施,砍倒的树木压到从此经过的王某。孙某随即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医生赶到后断定王某已死亡。经法医鉴定,王某系被一定分量的棍棒类钝器击打头部致颅脑损伤而死亡。 www.srxww.com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孙某、陈某在砍树的过程中已经发现被害人王某要经过砍树路段,他们对自己的行为可能会伤害被害人王某的结果已经预见,但却轻信能够避免这种结果的发生,在既没有设置必要的警示标志,也没有采取任何安全措施的情况下,砍倒路旁的树木,造成砸死被害人王某的结果,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鉴于两被告人案发后能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且能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的全部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具有悔罪表现,故作出上述判决。 内容来自srxww.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