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我市一批单位和个人受中央文明委表彰:婺源县江湾镇、上饶县枫岭头镇、余干县乌泥镇、横峰县红桥垦殖场白沙岭村、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董团乡联合村、广丰县嵩峰乡等单位获得第四届全国文明村镇称号;中国人民银行上饶市中心支行、国电黄金埠发电有限公司、上饶市地方税务局、中国移动江西上饶分公司、上饶市道路运输管理局、上饶县人民法院、江西赣粤鄱阳收费所等单位获得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称号;玉山县获得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县级)称号;婺源县文明办获得第三届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称号;鄱阳县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江海涛获得第三届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工作者称号。2月28日,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暨学雷锋志愿服务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召开,市委书记陈俊卿和玉山县委书记郑晓春作为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城市和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县级)代表,参加会议并受到习近平总书记亲切接见。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广泛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使之呈现出积极、健康、向上的良好发展态势,为打造四省交界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和江西绿色崛起重要增长极提供了强大的精神动力和坚实的道德支撑。(饶轩)